上個禮拜我和短暫相識的人談到「禮物」,我們提起了兩個問題。第一個問題是你曾經送過什麼禮物,是你覺得最珍貴的?第二個問題是什麼禮物是你曾經收過,你覺得最珍貴的?
事實上我發現這是兩個很弔詭的問題。有時候對我來說意義最重大的事物,被當作禮物,希罕地獻給我認為與之匹配的人,對方可能並不覺得這有什麼了不起。有點野人獻曝的那種味道。反之亦然,我也不乏有那種時刻,當對方滿心歡喜地期待我看到禮物的那一刻會被驚喜給沖昏頭,我還傻愣愣地問驚喜在哪?所以我也曾經和其他人討論過,也許送禮這回事,實在不屬於那種可以拿來自嗨的行為。也許你應該要非常了解接受禮物的對象,你應該知道對他來說什麼禮物才是最棒的,而不是你覺得什麼禮物最棒。人生真難。社交還這麼複雜。言至於此,我收過最珍貴的禮物是一張CD,那個並不是對音樂那麼熱情的朋友由於知道我苦尋某張CD而未可得,就拜託親戚從美國找來,作為我的生日禮物。原來我真是非常直通通,不論收禮還是送禮,對我來說,音樂就是人生裡最重要的事物,所以只要我送出mixtape,那可是大事一樁。其中最最最珍貴的是我甚至曾經自行錄了片頭片尾、節錄了其他朋友們的錄音祝福,加上我心意滿點、品味絕佳的選歌,好整以暇錄製而成像是一個真的廣播節目的mixtape。
長得很帥的The Lumineers首腦Wesley Schultz在一次專訪說,他很喜歡寫詞,因為你必須在有限的字數裡把腦海裡的畫面描述出來,必須要很精確、必須要言簡意賅,同時也必須要很豐富、很有想像空間。透過短短的幾行字,就要露出深深的意味。(註一)我想那也是我除了熱愛音樂之外,特別喜歡送重要的人mixtape的原因吧!不知道該怎麼說出口的話,就精挑細選幾首歌表達。希望收到禮物的人,一邊聽著我安排的歌單,一邊理解我有多麼在乎我們共處的當下、以及我濃厚的情意和深切的祝福。
The Lumineers成立於2005年,一開始他們只有Schultz和Jeremiah Fraites ,也沒有正式團名,這兩個好朋友一起在紐澤西長大,一起在紐約到處表演,無奈即使是對有才氣的樂手來說,紐約的競爭也還是太激烈了,兜兜轉轉後,他們決定搬到科羅拉多州的丹佛,並登廣告找其他樂手,第一個回應的就是Neyla Pekarek,這位土身土長的丹佛女孩,以他的鋼琴和曼陀林琴聲調和了樂隊組合原本粗獷的曲風,(註二)於此樂隊也開始扎扎實實地發展了。而他們真的被大家注意則是在南國醫戀(Hart of Dixie)的第一季完結篇,該影集使用了他們首發單曲〈Ho Hey〉。後來的故事不用多說,樂迷對他們的喜愛開始從社群網路擴散,The Lumineers也一炮而紅、媒體盛贊,第一張同名專輯《The Lumineers》發行後隔年也贏得2013年葛萊美獎最佳新人和最佳美國專輯的提名。(註三)
如果我是在別的場合認識《The Lumineers》,我可能只會覺得以一個新團來說,這張初試啼聲的專輯相當不錯,懇切的民謠曲風也許還會讓我想起英國的Mumford and Sons、冰島的Of Monster and Men,甚至是感覺更吟遊詩人、來自美國西雅圖的Fleet Foxes。然後,在這裏有點難為情地承認,我不確定我是否在兩個禮拜後還會對這張專輯有太多感想。的確他們的音樂很美,不過很美的音樂可是像星星一樣那麼多呢。然而The Lumineers這張專輯卻已經在我腦海裡不停迴響,每一首曲目都讓我心心念念、反覆播送。我想喜歡音樂的人一定都可以理解,細數那些也這樣強烈的歌曲,除了極少數是一耳瞬間、鼓聲一下就中,大部分其實是在你生命裡陪伴你度過難以忘懷的片刻的旋律。這些音樂,你不需要知道哪些單曲得過什麼獎,也不需要知道哪位專業樂評曾經大力讚揚,更不需要知道這是否是搖滾樂史上的名曲,你只要知道當你聽到這些歌,你會想起哪些人,會想起那些義無反顧的時光。而這樣的認知,就是老天爺給我們最好的禮物。
by Pheebs